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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秋起中山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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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双燕 文章来源:中山日报 2006年8月12日 第 4230 期 A1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12 |
中山网讯 《中山市免费义务教育实施方案(试行)》于日前出台,根据此方案,从今年秋季起,凡是在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就读的中山籍学生可以免交杂费,免收杂费统一标准为:小学215元/学期,初中300元/学期。据悉,我市将有约22万中小学生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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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政策是福音。 余兆宇 摄
免费范围大标准高 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实施方案是根据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的有关精神,在广泛征求各镇区意见基础上制订的。据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方案有两大特点:一是免费范围有所扩大。省政府提出的免费范围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而考虑到我市村改居的工作正在深入进行,部分地区农村户籍难以界定,农村居民收入状况不比农民好,同时城镇户籍家庭困难学生数量也不少,我市决定将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范围扩大到义务教育阶段的本市户籍学生。二是免费标准比省高。全省统一农村户籍生免收杂费标准为小学144元/学期,初中204元/学期;我市适当提高了免费标准,全市统一为小学215元/学期,初中300元/学期。此外,方案还对中山市户籍的特困生特别优待:免收杂费的同时免收课本资料费,免收标准按市物价部门核定公布的标准执行;需在学校住宿的特困生,还会酌情补助住宿生活费。按此方案测算,今年下半年,市镇两级财政需要支付的杂费超过5000万元,2007年全年,市镇两级财政需要支付的杂费则超过1亿元。
家长学生拍手叫好 此项政策的实施,对于我市小学、初中的学生及其家长来说是福音。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家长、学生对新出台的实施方案拍手叫好。就读于市华侨中学的玲子告诉记者:“家里就爸爸一人打工,经济比较困难,每到假期,爸爸就愁眉苦脸,为新学期的学费发愁。听到这个消息,爸爸可是松了一口气。”陈女士的孩子小浩就读于某民办学校,获悉免费范围还包含在民办学校就读的中山市户籍学生时,她非常高兴:“如今的政策越来越好。”
学校呼吁落实经费保障正常运作 不少学校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新政策的实施将大大减轻家长们的生活负担;有的学校则提出,要保证学校的教学和运作不受影响,其中经费的落实是关键。 据悉,我市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所需的经费除由省补助10%外,其余由市、镇两级承担,对经济欠发达镇区,市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补助。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这样一个保障机制,学校维持正常运作的经费是有保障的。据介绍,为了确保经费的正常下拨,方案对市镇两级的负担比例进行了合理的分配:火炬开发区、南朗、五桂山3个实行一级财政管理的镇区由镇区政府全额承担,其余21个镇区,由市和镇区政府按6﹕4的比例分担,部分较困难的镇区,再由市按市镇经费负担总额的20%进行补助。此外,为确保教师工资及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落实到位,市政府每年将根据镇区财力状况对困难镇区给予支持,逐步加大对财力薄弱镇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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